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5-02-24 23:53:06 |   作者: 产品品类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的《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同意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三年期授信额度32,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期授信额度有效期内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统称“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止;同时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5,116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业务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五一)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浦晓成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日常经营所需,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由公司为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三年期授信额度32,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期授信额度有效期内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统称“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止;同时拟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5,116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止;

  借款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履行借款主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等)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相关联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

  借款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履行借款主同和抵押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运输评估费、保管费、鉴定费、公证费、处理货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相关联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

  (1)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0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资产的评价估计价格为16,708万元人民币。

  (2)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资产的评价估计价格为29,222万元人民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做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一般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华通车业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华通车业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以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43,316.24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7,881.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2,128.58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05.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7,54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

  上述担保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540,681.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被担保对象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信息”)及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信息”)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子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拟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为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和蓝沙信息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授信协议项下的业务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尚需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1幢1-2层、4-14层,3幢3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分析和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盛趣科技100%股权,盛趣科技持有盛趣信息100%股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零的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盛趣科技100%股权,盛趣科技持有蓝沙信息95%股权,盛趣科技持有上海梦幻国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梦幻国度”)100%股权;上海梦幻国度持有蓝沙信息5%股权

  为盛趣信息、蓝沙信息分别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融资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和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及蓝沙信息做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一般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盛趣信息及蓝沙信息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然被担保的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以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98,432.24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7,881.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2,128.58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05.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7,54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

  上述担保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527,881.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至3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能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另外的股东的委托投票。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信息”)及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为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242,3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限(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现上述借款拟展期,担保本金调整为238,600万元,盛趣信息、盛趣科技拟继续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对应延长至上述借款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做担保,已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盛趣科技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金属制作的产品的批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纺织品、服装、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作的产品、通信设施、计算机及电子设备、机电设施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证经营。

  5、担保范围:债务本金、保障基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做担保。签署新的担保合同后,盛趣科技和盛趣信息为公司向长安信托的借款做担保的债务本金为238,600万元,担保的债务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6%,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债务本金、保障基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98,432.24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7,881.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2,128.58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05.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7,54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合并体系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在游戏研发及运营、美术外包、支付结算、服务器租赁等方面做业务合作。预计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50,3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10,167.61万元。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310,167.61万元(未经审计),与预计金额差异达139.50%,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详细列表请见本节之“(三)上一年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主要系公司有关产品在微信小程序游戏渠道流水表现优异,在小程序游戏平台业务规模发展远超预期,导致公司向关联公司支付的渠道费用同步提升。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做了追认;关联董事李纳川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子公司将多款游戏软件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使用,公司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许可费和/或运营分成费。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研发服务,并依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素材创作服务,并依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公司子公司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效果广告投放、优化及相关服务,并依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公司子公司为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并依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公司子公司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的游戏平台上发行多款游戏产品,并依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支付相应渠道费用。

  公司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获得小说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以此改编制作游戏作品,并依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各自利用宣传推广资源,对公司开发制作的游戏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并根据游戏收益向公司收取推广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来提供由计算与网络、存储于CDN、云数据库、云安全等各种产品和服务组成的系统服务,并依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为企业来提供与玩家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并依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在线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在线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发、批发;玩具设计开发;玩具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电子科技类产品设计服务;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许经营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申请)。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三类医疗器械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腾讯科技(深圳)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深圳)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0-4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版权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2001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文化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版权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电影发行,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演出经纪,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专利代理;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腾讯科技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的游戏授权运营、游戏联合运营、市场推广营销、平台推广服务、服务器租赁、游戏推广服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的重要游戏发行合作伙伴之一为腾讯平台,通过与腾讯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合作,有助于公司拓展市场和挖掘客户。双方立足于各自的优势领域,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虽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值有所差异,该等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产品的市场表现优异,在小程序游戏平台业务规模发展远超预期,导致公司向关联公司支付的渠道费用同步提升,但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关联方识别、关联方清单维护及确认工作,并对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及时跟踪,确保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合规履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