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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大修: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转变_产品品类_爱游戏体育app官方网站_官网手机版
商标法大修: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时间: 2024-10-18 04:49:43 |   作者: 产品品类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现行商标法有的内容已难以适应实践需要,主要是商标注册程序较为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商标异议案件经商标局审理裁定就需约商标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非常严重;商标侵权尚未得到一定效果遏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待加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局长周伯华认为,有必要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改。

  以上种种结论从这组数据中更能说明问题:2010年中国制造业在全球制造业总值中的比例为19.8%,超过美国的19.4%变成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但我国80%以上的出口商品属于代工生产或者贴牌生产,缺乏自主品牌,国际性品牌更是凤毛麟角。这时我们显而易见,品牌的缺失致使中国企业一直从事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成为中国制造转型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国外媒体也评论认为,虽然慢慢的变多的中国企业在海外提出知识产权申请,2006年至2010年,中国企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增加了3倍多,轻松创下了大型经济体中的最快速度,但如果中兴和华为等中国企业希望在海外得到更为公平的对待,中国亟须加强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因此,在内因与外因的双重作用之下,修改商标法已成为“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从世界制造业价值链低端转向制造业价值链高端,必须要完成的一个环节。

  修改商标法,首先要清楚认识商标的价值是什么。最不可考,但也最为人认可的一个例子应该是可口可乐公司总裁的一句名言:假如有一天,一场大火把可口可乐公司全部烧掉,第二天我还可以重建一个可口可乐公司。这就是商标的价值,即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已超越了固定资产价值。

   石秀诗委员说,关于“驰名商标”的认证,财经委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建议把驰名商标的有关内容删掉;另一种意见认为驰名商标可以保留,但要根据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做修改、完善

  正是看到了商标背后的无形价值,一些中国公司开始在国内对国际大品牌进行抢注或者山寨。比如,著名的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ouisVuitton,缩写LV)是箱包和皮具领域公认的世界知名品牌,在国外印有路易·威登标志的物品被看作上流社会的象征,近年来也吸引了无数国人为之打开“荷包”。2002年,一位武汉服装商人发现LV在中国仅申请了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同时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于是,他申请注册了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饰物、服饰口袋的外观图形专利。这个商标纠纷的官司从2002年此人取得商标注册权,到2008年结案,时间长达6年之久。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该人不得再使用涉案的“LV”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再看苹果与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权争议,虽然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达成和解,但尘埃落定之后,美国苹果还是那个知名的苹果,中国唯冠虽然咬了一口“苹果”,但仍旧资不抵债,被破产清算。

  而更多的中小企业“山寨”不了国际名牌,便打起了国内名牌的主意:“娃恰恰”一不留神成了“娃哈哈”,“小天鹅”变成了“小夭鹅”等比比皆是。这些“山寨”产品冒用名牌的外包装,或在名称上与品牌商品谐音,从饮料、食品、洗涤用品到家电,应有尽有。

  这些名牌产品的商标被“山寨”虽然一直被社会各界诟病,但因违法成本太小而一直屡禁不止。鉴于此,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草案还将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从法律的规定上看,我国商标法基本上满足了国际公约的义务,但是在法律的执行上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上,政府的行政程序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名单的发布,有引导企业寻租的后果。”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张平教授认为,在各地方政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将争创驰名商标作为一级指标来评价,并且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与金钱奖励,导致驰名商标被异化为企业向政府寻租的最有效果的手段。同时,政府也将本地区拥有的驰名商标数量作为一种“业绩”。真实的情况是国际贸易市场我国拥有的驰名世界的商标很少,能够与国际上公认的驰名商标相提并论的更是寥寥无几,可以说我国的驰名商标进入到“自欺欺人”的窘境。

  张平认为,与政府的行政程序不同,法院有权认定驰名商标,这与TRIPS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一致,既是我国承担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要求,也是我国商标法对行政司法审查权规定的具体体现。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般是在商标纠纷中对当事人的商标给与保护裁量时考虑的一个因素,属于个案认定,并不是为认定驰名商标而进行裁判,是否驰名也受个案中双方当事人商标的相对知名度影响,判决结果仅对个案有效。而在行政执法中不宜再发布所谓的“驰名商标”名单,也不应当在政府层面上设立驰名商标奖励政策。

  “关于‘驰名商标’的认证,全国人大财经委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现在的驰名商标比较乱,特别是有的地方的领导、企业,为得到驰名商标,往往采取各种措施。另外,现在驰名商标的获得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行政的途径,二是通过法院的判决,也就是司法途径。总而言之负面反应不少。所以,建议这次修改干脆把驰名商标的有关内容删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石秀诗说,但另外一部分人的意见是,驰名商标认定是国际上一个通行的做法,可以保留,但是要根据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做修改、完善,并且充实这一部分的内容。

  基于各方的不同意见,草案明确规定,“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禁止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局长周伯华也表示要解决一些驰名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宣传为其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得到国家承认,误导消费者;有的人“傍名牌”,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等各方反应较多的问题。

  在伦敦奥运会中,关于林丹、孙杨、叶诗文等屡创佳绩的体育明星的名字遭遇商标抢注的报道好像突然增多,但这样的事情早已不是个案。如在伦敦奥运会开始之前,美国篮球明星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公司侵犯其姓名使用权;篮球明星林书豪刮起“旋风”的同时,他的名字也被国内多家公司抢注。

  篮球明星林书豪刮起“旋风”的同时,他的名字也被国内多家公司抢注。图为2012年5月17日,“林书豪”体育用品品牌亮相第30届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图/CFP

  “商标注册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使用名人的姓名进行商标注册,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从中牟取巨额利益。比如,无锡一个企业花了4000块钱就注册下了‘林书豪’的几项商标,而且用在20多种服装、鞋帽和运动、球、游戏机、玩具等产品上。据美国方面的市场评估,‘林书豪’这个品牌价值是1亿多人民币。还比如,香港有一个明星叫‘黎明’,有一个企业注册的就是‘黎明’,但黎明可以不只是人名,黎明也有早晨的意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认为,对于用他人姓名注册,尽管现行的商标法有一些救济措施,比如公示期的异议,或者注册以后的撤销程序,但要打起官司来,当事人从时间到成本再到精力上都耗不起。这种情况下,由于制度上的不完善,审查的不周到,就产生了市场经济利益的冲突。“我认为,要加强和完善对姓名权使用情况的审核,在公示方式上也可以作一些拓展,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权益可能受到伤害。希望在这次商标法的修改上,对姓名权的商标恶意抢注有更进一步的规范。”

  国际贸易市场我国拥有的驰名世界的商标很少,能够与国际上公认的驰名商标相提并论的更是寥寥无几 图/CFP

  虽然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未将抢注名人姓名纳入其中,但国际惯例中未经本人同意擅用其名作为商标,甚至以谐音注册的,通常认为是对他人在先权利不尊重,是侵犯权利的行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和教学的张平教授认为,“现行商标法在先权利上大致可分为:一是在先的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在先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号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二是在先的其他民事权利,包括企业名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三是其他新型权利,如域名、商品化权等。因此,把他人的姓名注册为商标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在先的姓名权的侵犯权利的行为,是不能获得商标注册的。名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用他们的名字注册商标会对民众产生一定的误导。”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企业提出开发一个产品,特别是设计一个好的商标,商品上市之后商标还要公告一年甚至更久,公告期太长。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商标可能在市场中失去了商机,又或者因为其他问题造成商标未通过致使资金白白投入,希望有机会能够缩短商标的注册时间。

  “这是个错误概念。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必定要使申请人付出时间成本,但是商标价值大多数表现在使用上,企业完全可在申请注册的同时使用其商标,积累自己的商标信誉和影响,不存在失去商机的问题。但在没有核准注册时也有一定的风险,一旦商标不被核准,前期的投入就可能付诸东流。”张平说,这也是企业经营中的正常风险,所以才要求企业在商标设计时有所创新,不能有模仿、山寨、搭车等投机取巧的心态。

  但不可否认,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复杂、周期较长是社会普遍反映的问题。虽然自2008年以来,工商总局商标局把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了目前的10个月之内,但仍有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周期的空间。“比如增加可注册商标要素。经济快速的提升使商标形式不停地改进革新,从传统的平面文字、图形商标,到三维立体、颜色商标,甚至会出现了声音、气味、动态商标。这次商标法修改,有望使声音、单一颜色等获准注册成为商标并得到法律保护。”张平说,草案明确了“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允许申请人以一份申请书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增加审查意见书制度,以审查意见书的方式允许申请对文件资料瑕疵加以修正,从而避免多次申请。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进一步限定提出异议的主体和理由,即不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均可提出异议,从而解决异议程序被滥用的问题。

  从企业自身看,在品牌建设和个性塑造过程中须投入巨大成本,借鸡生蛋固然能节省掉很多市场营销的成本,但长久下来,尤其当经营者不再仅仅追求短期利益时,“品牌原罪”终会爆发。商标法的修改对于希望做大做强的企业来说,是一次彻底告别“山寨国际大品牌傍名牌或是傍国内驰名商标”这种投机取巧做法的巨大契机。从世界角度看,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也需要数量众多、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企业,来完成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本刊记者/于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