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7 02:41:24 | 作者: 唇部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科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建设创新型广东,着力优化创新环境,推动自主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区域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区域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综合排名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2,在5个一类指标中,创新环境、创新绩效等指标名列全国第1,企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名列第2。支撑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实施的科学技术基础和原始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逐渐增强。全社会研发R&D经费占GDP比重达2.25%,比去年提高近0.1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68990件,同比增长14.1%;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1万件,占全国的1/2,,稳居全国首位。在所有的领域争取国家创新资源突破30亿元,继续实现丰收。成功引进省第四批创新科研团队,新增“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一批学术带头人100多人。
推进高新区和专业镇创新发展,高新区和专业镇继续担当区域经济稳步的增长“火车头”。全省22个高新区年营业总收入达2.4万亿元,同比增长20.6%,实现工业增加值5500亿元,同比增长25%;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全年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15%;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8000家,数量全国第二。深入实施“一镇一策”行动计划,新增省级专业镇21家,总数达到363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过 1.85万亿元。通过产品推广应用和高端技术集成“两手抓”,推动LED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全年产业总产值超过2800亿元,同比增长29%。积极培育新兴科技服务业态,推动全省科技服务业迈向深层次发展阶段。
加快集聚国家重要创新资源,与中科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浙江大学等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新机制组织凝炼一批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合作项目累计达2.6万多项。新建一批高水平产学研合作研究院、院士工作站、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全省各类产学研创新平台总数超过1600家。新增企业科技特派员555名,累计达7290名,形成科技特派团效应。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全年预计实现产值2600亿元,利税260亿元。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东莞“国家级环保与水处理国际创新园”、广州“国家级科技服务国际创新园”的基本的建设和“招科引资”工作稳步推进。“粤港创新走廊”建设进程加快。
继续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和省重大科学技术专项。“十二五”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约35亿元组织实施各类省重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据初步测算,专项带动辐射全省新兴起的产业发展规模超过6000亿元。在超材料、云计算集成与应用、干细胞、基因测序、新一代移动通讯技术、光电显示等领域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业化前景明朗的核心技术。其中,广东新岸线代液晶面板项目等重大产业化项目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积极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海洋、农业、防灾减灾、人口卫生等领域的关键共性研发技术并取得新进展。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在LED照明产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低成本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等领域快速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和市场应用,三个领域的产业化和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国前列,对产业的拉动效果显著。
继续推进工业、农业、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技服务等领域省属科研主体机构发展,省科技服务业研究院筹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非企科研单位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新型科研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的整合优化和共建共享。新组建472家省级工程研发技术中心,其中企业类406家,占比86%。新增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1家,累计达454家。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科技管理顶层设计和科学评价,通过分权制衡、流程再造、功能优化,公开透明,规范科技计划立项程序、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全方面实施重点重大科学技术项目预算评审制度。探索建设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制度。
继续出台《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配套政策7项,成稿及拟出台的9项。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立法工作,起草形成《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稿)。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国家财税优惠政策成效显著,帮企业减免税收预计超过80亿元。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建议》。发布《关于省级民营科技园认定的管理办法》。我省成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首家试点单位,新增2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累计达到21家。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活动,创新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省科学技术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一是原始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仍然薄弱,高层次创新人才结构性短缺。二是企业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亟待增强,企业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仍然较少。三是多主体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加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仍存在着体制机制障碍。四是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仍然不够紧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样一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重视并正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广东科学技术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为突破口,坚持扬长补短、创新集聚、三链融合、贴近前沿,以更宽、更前、更紧密的工作思路,努力增创广东科技发展新优势。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研发技术、转化的市场化机制。热情参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政策性文件的制订工作,推动出台相关文件。继续推动工业、农业、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科技服务等领域科研主体机构以及其他省属科研机构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建设。研究制订扶持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二)提升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加强源头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培育,强化政府对基础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探讨研究的稳定性与竞争性相结合的支持。继续实施省重大科学技术专项,积极承担各类国家重大科学技术专项,攻克更多核心关键技术。充分的利用各类基地、平台载体和人才引进计划,继续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协调推进国家大科学工程建设。
(三)聚焦并加快攻克前沿与关键技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聚焦能够迅速形成生产力和占领市场占有率的高端产业及其前沿关键技术;聚焦能够直接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前沿关键技术。
(四)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带领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培育打造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重点建设一批中小微民营科技公司的公共科学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孵化载体,形成网络化的孵化与育成体系。
(五)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加强国家在我省的创新资源布局,重点推进新型科研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等协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着力加强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合作,把我省打造成市场化、国际化的创新创业高地。加强部省、省市联动和部门协同,推进地市重点科技工作。
(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出台《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全面优化创新创业法制环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推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在高新区建立一批科技金融结合机构。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发展群众性科普事业。